招生政策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信息 - 招生政策 - 正文

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 2020-03-31 19:59:09点击:

西交招〔20207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继续招收书法学专业学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符合2020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条件,且已完成高考报名;

2.有良好的书法基础,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且非色盲色弱;

3.参加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书法学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

4.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的外语教学只使用英语,请考生酌情报考。

 

二、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

1.招生省份:河南、湖南、山西、四川、安徽等5省;

2.招生计划:不超过1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经教育部审核后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我校将于6月在本科招生网公布分省招生计划)。

 

三、考试形式

1.专业课考试:考生按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书法学专业统考报名办法、时间、考试科目等参加专业课省统考,我校不再组织校考;

2.文化课考试: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

 

四、成绩要求

1.省统考成绩要求

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专业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结果向下取整)。

2.高考成绩要求

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文化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一本线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录取规则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标准,成绩满足上述第四条要求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1.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满分)×0.6×750+(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0.4×750

3.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的考生;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高考文化课裸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队录取;

4.计划批次设置及录取是否文理分科,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5.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有其他相关规定,按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参加我校往年书法学专业校考被认定为考试作弊,且在作弊处理决定规定的限制报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考;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3.学费:9900元/年,如上级政策有变化,以新政策为准。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进行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八、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九、本简章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49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2668320

中国书法系咨询电话:15991850401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西安交通大学中国书法系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