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自主选拔录取精神,西安交通大学2014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其中初试继续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以下简称六校)一起合作开展“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简称AAA测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习成绩优异、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计划与专业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录取自主选拔人数不超过201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理工类考生可选报我校理、工、医、经、管等学科的相关专业。文史类考生可选报我校文、法、哲等学科的相关专业,其中文史类录取的学生不超过20人。
三、申请程序
2014年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取以“中学推荐为主、考生自荐为辅”的方式,报名时间为
2013
年
12
月
22
日
9:00
~
2014
年
1
月
2
日
9:00,报名者必须在此期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
2014
年
1
月
13
日~
2014
年
1
月
20
日
9:00(报名测试费200元/人),具体步骤如下:
1
、网上报名:登录AAA测试报名网站
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填写《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并将西安交通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A志愿)。第二志愿(B志愿)可选择其它五所高校之一(注:详细填写流程和要求请按网站提示进行)。
2
、提交材料:考生无论是第一志愿(A志愿)还是第二志愿(B志愿)报考我校,都请于
2014
年
1
月
3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以EMS快递方式寄(送)至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字样):
①《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注: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成功并提交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提交后请勿再次修改);
②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一、二年级成绩单和高三第一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单原件,以及其他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③申请人亲笔撰写的个人自荐(500字~800字)。
四、选拔程序
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将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以及由校纪委书记,招生办主任等组成的领导小组,由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采取先初试后复试的测试方式,初试通过后进行复试(面试)。
1
、初试办法
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将进行考生资格审核。校荐学生将直接获得初试资格。针对自荐学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者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竞赛成绩、获奖情况、参与社会实践工作、课外活动、兴趣爱好、发明创造和个人自荐材料等,确定申请者的初试资格。考生可在2014年1月12日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材料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1月20日9:00前完成网上缴费,然后可在报名网站上打印AAA测试准考证。
②初试地点:AAA测试将在全国30个省(市、区)设立考点,考生原则上在所在省(市、区)考点参加测试,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测试。
③初试内容:AAA测试由六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2门,其中“数学与逻辑”必考,另一门考试科目与报考专业的对应关系如下,请勿选错。每门科目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满分100分,原始总分200分:
考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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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科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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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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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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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经、管(数学、物理、电气、能动、机械、电信、材料、航天、生物、经济、管理等)
|
物理探究
|
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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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临床、口腔、法医等)
|
物理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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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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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哲(法语、英语、汉语言、法学、哲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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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与表达
|
2
、复试办法
在AAA测试基础上,我校将本着“优先A志愿、兼顾B志愿”的原则,分省(市、区)、分报考科类(以第一专业志愿为准)、分A、B志愿划定复试资格分数线,获得资格者将集中到西安交通大学参加复试。复试总分100分。
①复试时间:2014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届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
②复试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③复试方式:采取“小组比较型面试法”,由来自不同学科的专家组对考生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心理素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3
、录取办法
我校将根据初试原始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得出总分,分省(市、区)、分报考科类(以第一专业志愿为准)、分A、B志愿确定“获得西安交通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并将考生名单通知所在中学。我校及考生所在中学将获得资格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我校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备案。
五、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4年高考,且高考第一志愿或第一顺位(A顺位)填报西安交通大学。若考生所在省(市、区)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设置自主选拔录取批次,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在考生高考成绩(包括单科成绩)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政审和体检合格,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情况下方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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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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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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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提档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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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提档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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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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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位列获得资格考生的前25%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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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超过当地一本线以上的考生(不包括提前批次),我校予以录取,并根据实际情况在考生所在省有计划的专业中确定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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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将在高考成绩(实际分数)上加20分排队分专业,或保证前两个专业志愿之一;
2. 报到注册并取得学籍后,享受“育英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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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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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75%获得资格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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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提档线下30分,且不低于当地一本线的考生(不包括提前批次),我校予以录取,并根据实际情况在考生所在省有计划的专业中确定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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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高考成绩(实际分数)上加20分排队分专业。
|
C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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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我校复试但未获得资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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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保证录取,并在高考成绩(实际分数)上加10分排队分专业。
|
特别提示:①以上优惠政策仅针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的省(市、区)。对于总分不等于750分的省(市、区),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提档线指招生计划1:1的模拟分数线;
③具体优惠等级以我校招生网上公布结果为准。
六、对于自主选拔“自强计划”学生
已通过自强计划初审的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进行报名、考试等流程。第一志愿(A志愿)报考我校的此类考生无需缴纳初试报名费,我校直接减免。复试阶段,我校负责考生的食宿,并予以交通补助(不超过火车硬卧标准)。初试、复试我校都将单独划线。
七、对于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获奖者的自主选拔方法
对于符合《2014年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学生西安交通大学招生优惠政策》(以下简称《竞赛优惠》)规定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需填写《西安交通大学2014年学科竞赛优惠报名申请表》(在我校招生网下载),并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一起于2014年3月1日前快递至我校。资格确认后,需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复试(具体安排请于3月中上旬左右关注我校招生网)。通过复试者将获得我校自主选拔A等资格。
对于符合《竞赛优惠》规定的其他获奖者,需按照本方案进行报名、缴费、考试等流程。寄送报名材料时,除本方案要求的内容外,还需在首页附《西安交通大学2014年学科竞赛优惠报名申请表》。初试、复试我校都将实行单独划线,达到合格线者可获得自主选拔A等资格。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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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学科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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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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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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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物理、化学
国家级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或三等奖(铜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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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我校自主选拔复试后可获得自主选拔A等资格
2、享受我校新生“育英奖学金”。
3、自由选择专业,并优先录取在数学、物理基础学科拔尖培养试验班或“钱学森实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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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
国家级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或三等奖(铜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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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我校自主选拔复试后可获得自主选拔A等资格
2、 享受我校新生“育英奖学金”。
3、 可在生命、材料、理学、数学、医学五个学院中选择专业(不包括6年制和7年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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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
国家级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或三等奖(铜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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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我校自主选拔复试后可获得自主选拔A等资格
2、享受我校新生“育英奖学金”。
3、可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软件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四个专业和经济与金融学院中选择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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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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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
省级优秀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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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接获得我校自主选拔笔试(AAA测试)资格。
2、 初试、复试均实行单独划线,达到合格线者,可获得自主选拔A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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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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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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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部分特定项目体育特长考生的自主选拔方法
具有排球、网球、羽毛球、武术、赛艇项目体育特长的高中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具体做法如下:
1、网上报名:该类考生须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申请流程及选拔流程完成 “AAA测试”报名,打印
《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并盖章,首页附
《西安交通大学
2014
年自主选拔(体育)专业测试报名表》(可在我校招生网下载),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于
2014
年
1
月
3
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以快递方式寄至
西安交通大学体育中心训练办公室(邮寄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邮政编码:710049)。
2、材料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是否给予参加AAA测试的资格。
3、初试(AAA测试):凡获得AAA测试资格的该类考生,在AAA网站缴费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AAA测试。该类考生与其他自主选拔考生同等划定初试合格线,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4、复试:该类考生需在2014年3月中下旬集中到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进行相应体育特长项目的现场水平测试,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网。
5、录取:根据考生的体育特长项目的测试成绩,择优认定为获得我校体育特长生自主选拔A等资格。
九、监督机制
1、学校纪监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2、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十、如遇教育部后出自主选拔新政策时,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
十一、本实施方案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
28
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
710049
。
咨询电话:
029-82668320
传真:
029-82668322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22日